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询问关于瑞栋国际贸易公司的加班情况,特别是是否强制要求员工加班,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合法地要求员工加班,同时关注加班的补偿和限制。从法律角度,我们需要考虑以下五个方面:
劳动法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31日通过,2018年修正)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工时制度。实行标准工作日制度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因此,公司不能无故过度加班。
加班管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通过,2019年修正)第十三条,加班工资应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年加付其一小时工资报酬。
加班许可与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指出,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或者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者权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公司必须确保员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不能无休止地要求加班。
加班费的支付: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除支付加班工资外,还应依法支付加班费,且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同。
总结来说,瑞栋国际贸易公司在安排加班时,需遵守中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强制员工加班,且需合理支付加班费用。同时,公司还需确保不违反工时限制,尊重员工的休息日,并在必要时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加班事宜。否则,公司将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