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救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为防止不公平贸易行为或进口激增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法律措施。这些措施旨在平衡国际贸易关系,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影响。
反倾销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4年修订),当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中国市场,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时,中国政府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例如,征收反倾销税。该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将产品出口到另一国家(地区)的行为。”
反补贴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2004年修订)规定,如果外国政府或公共机构向出口商提供补贴,且这些补贴导致进口产品在中国市场以低于公平竞争的价格销售,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中国政府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如征收反补贴税。该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
保障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2004年修订)指出,当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对国内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中国政府可以采取临时或最终保障措施,包括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该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保障措施,是指为了防止、补救因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而采取的限制进口的紧急措施。”
贸易壁垒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16年修订),中国商务部可以对国外贸易壁垒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不合理或歧视性的贸易壁垒,影响中国产品和服务的出口。该法第39条规定:“国家对其他缔约方违反国际义务或者其他对我国贸易有重大影响的措施,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
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有权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及相关附件,中国可以在WTO框架下提起诉讼,要求解决与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议。该议定书第17条明确指出:“中国应确保其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WTO协定的规定。”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救济措施是中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权益。通过上述法律法规的实施,中国能够有效应对国际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