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在商标法范畴下,何种行为构成侵权责任?
答案概述:商标侵权责任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导致公众混淆、误认的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详细解析:
标识相似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侵权。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组合形成的商标。
商品/服务关联性: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指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视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销售侵权商品:该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侵权。
虚假宣传误导公众:第六十条第二款提及,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同样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将他人的商标用于商品包装、装潢,误导公众认为其商品来源于商标权人。
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行为:针对电子商务平台中的商标侵权,《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和《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商标专用权,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来说,商标侵权责任涵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商标的直接使用、间接使用、销售侵权产品、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侵权以及在网络环境下未尽到监管义务等多种行为,均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并需依法承担责任。同时,这些行为必须达到足以引起公众混淆或误认的程度,才能被认定为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