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高商标名字是“LEGO”。用户提出的问题是想要了解关于“乐高”这一著名品牌名称的法律地位和保护情况。从法律角度分析,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商标权:乐高商标属于乐高集团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申请续展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乐高商标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注册,享有广泛的国际保护。
商标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此,任何未经授权使用“LEGO”商标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专利权:乐高集团还拥有许多与乐高积木相关的专利技术,如连接结构、设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权,即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
版权:乐高集团还可能对其产品设计、包装、广告宣传等享有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乐高集团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手段保护其知识产权,包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查处侵权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等。
总结,乐高商标作为全球知名的玩具品牌,受到中国法律的全面保护。任何未经授权使用“LEGO”商标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商标侵权,乐高集团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