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共有财产没有约定的,视为共同所有。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前通过赠与等方式明确表示对该部分财产为个人所有,那么该部分财产应归该方所有。”因此,只要受益人在婚前或婚后未对共有财产进行明确的约定,并且在此期间赠与了该部分财产给其本人,那么该部分财产就属于受益人个人所有。
其次,如果我们知道受益人与父母签订了一份遗嘱,确认他们将特定的房产和资金留给某一个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中未明确规定受益人,那么该房产和资金应当按照法定顺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益人没有写入子女作为继承人的名字,那么他有权成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再次,假设我们还有其他证据证明受益人并非唯一继承人。例如,如果有其他人愿意接受受益人的抚养权或者监护权,那么这些人都可以成为受益人的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受益人没有写入子女的名字,但是他仍然有权被视为遗产的一部分继承人。
最后,我们也需要考虑的是,如果受益人去世后,他的孩子成为了新的受益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益人的孩子不希望由他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他可能需要支付遗产税。因此,即使受益人没有写下子女的名字,他的孩子也可能被视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综上所述,如果受益人没有写入子女的名字,那么他在继承财产时仍有权利被视为遗产的一部分继承人。然而,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准确的信息。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受益人没有写入子女的名字,那么他在继承财产时仍有权利被视为遗产的一部分继承人。然而,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