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在我国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能不能改法定受益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无法更改受益人的设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确定自己的受益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为其指定受益人。”
三、其次,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法律规定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则保险公司可以将赔偿金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例如,某人寿保险合同中有约定,当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公司的责任限额为10万元,且该人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这笔钱就会直接交给他的直系亲属或者法定代理人。
四、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变更或者增加的情况是:第一,投保人为他人办理了重复保险;第二,原受益人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第三,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如果投保人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就可以申请变更或者增加受益人。
五、因此,虽然《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能不能改法定受益人”,但在实践中,通过合理的方式,通常是可以实现保险受益人的变更或者增加的。具体的操作流程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
总结::虽然我国《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能不能改法定受益人”,但理论上是可以通过修改保险合同或者提出申请来实现保险受益人的变更或者增加。具体的操作方法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