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购房者因经济困难无法继续偿还房贷时,可能会面临银行收回房产的风险。用户想了解在断供的情况下,有哪些合法有效的措施可以保住自己的房产。
协商延期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借款人可尝试与银行协商,申请延长还款期限或调整还款计划,以减轻当前财务压力。
申请展期或重组:依据《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贷款。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当遵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或重组,通过延长贷款期限或者改变还款方式来缓解还款压力。
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若银行采取过激行为如非法扣押房产,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寻求司法保护。
抵押物处置前的异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购房者有权在抵押物被强制执行前提出异议,争取更多时间解决问题。
出售房产以偿还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在断供情况下,如果房子难以保留且没有其他解决办法,可以考虑将房产出售,以此来偿还欠下的贷款,避免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面对房贷断供的情况,购房者应该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谨慎处理个人财务状况,避免陷入更深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