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受益人的顺序和范围由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必要的份额供受益人接受。”因此,受益人可以由自然人或者他人指定。
2.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受赠人有优先受赠权。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前款规定的顺序在后。”
3.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应当归属于其中一方的外,其余的归夫妻共同所有。”
4.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一条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共同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等。
综上所述,《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指出保险受益人只能是自然人,而是允许受益人由自然人或者他人指定。此外,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受益人的顺序和范围通常由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必要的份额供受益人接受。同时,根据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处理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表明,即使是一般的民事行为,受益人在取得利益的过程中也有一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指出保险受益人只能是自然人,而是允许受益人由自然人或者他人指定。此外,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受益人的顺序和范围通常由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必要的份额供受益人接受。同时,根据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处理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表明,即使是一般的民事行为,受益人在取得利益的过程中也有一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