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财产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其身份权将由继承人依法取得。
二、财产权
《民法典》第1285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兼顾被继承人的意愿。”这意味着在财产继承中,必须充分考虑被继承人的意愿,防止因继承发生纠纷或矛盾。
三、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第1376条的规定,“继承人有权接受继承并使用被继承人的财产”。这意味着被继承人在生前,有权利将自己的财产交给继承人,并且继承人有权使用这些财产。
四、收益权
根据《民法典》第1493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人在遗嘱指定范围内对遗产享有收益权”,这意味着被继承人在生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将自己的财产交给继承人。
五、处分权
根据《民法典》第1520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在遗嘱确定的期间内,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这意味着被继承人在生前,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留给特定的人或者机构。
综上所述,对于被保险人身故的情况,继承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对待继承问题。同时,继承人也应在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基础上,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综上所述,对于被保险人身故的情况,继承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对待继承问题。同时,继承人也应在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基础上,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