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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是闺蜜?

用户:169****2770 大邑县 2024-04-28 07:13 保险理赔 浏览量:3970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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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一、概念分析

1. 受益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享有保险金领取权利的人。

2. 共同生活者指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或指定为共同生活的申请人。这一类型通常指配偶和子女等家庭成员。

3. 亲戚关系是指基于血缘关系或者收养关系产生的亲属关系。这包括了亲戚和近亲的关系。

4. 公共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共同体指的是基于公共利益而产生的特殊的个人或者群体关系。例如:军队、警察等国家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志愿者等。

5. 合作伙伴是指基于业务合作关系产生的特殊个人或者团体关系。例如:供应商、客户等。

二、案例分析

以陈小姐为例,她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受益人为她的同事王女士。如果王女士去世,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给陈小姐。在这个过程中,王女士与陈小姐构成了婚姻关系,并且符合“共同生活者”的身份要求。

三、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陈小姐有权成为保险受益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一)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因此,王女士可以成为保险受益人。

陈小姐可以成为保险受益人,因为她在购买保险时,选择了王女士作为受益人,这是她与王女士之间的约定。同时,王女士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死亡,她的死亡属于法定的遗产范围,因此王女士可以作为保险受益人。

总结:

陈小姐可以成为保险受益人,因为她在购买保险时,选择了王女士作为受益人,这是她与王女士之间的约定。同时,王女士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死亡,她的死亡属于法定的遗产范围,因此王女士可以作为保险受益人。

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是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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