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该用户询问在融资租赁业务中涉及境外环节时,如何处理增值税缴纳问题,具体想知道租赁物从境外进口至境内的增值税计算、抵扣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规定。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五方面分析:
增值税纳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融资租赁公司从境外购买租赁物并租给境内承租人使用时,应当承担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一般由融资租赁公司在报关进口时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价格、数量和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抵扣政策:根据《关于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62号)相关规定,融资租赁公司进口租赁物后,可以凭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但需符合国家对抵扣凭证和抵扣范围的规定。
税收优惠政策:若涉及跨境租赁服务,可参考《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符合条件的境外租赁服务可能享受零税率或免税待遇。
法律责任:若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六十三条,将面临滞纳金、罚款甚至刑事责任的风险。融资租赁企业应确保依法及时准确申报并缴纳税款。
国际税收协定影响:对于涉及跨国融资租赁交易,还需考虑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中的相关条款,如避免双重征税的规定,可能会影响增值税的实际负担情况。
总结:在融资租赁涉及境外环节时,增值税缴纳主要遵循我国增值税法规,包括进口环节的纳税义务、抵扣政策以及可能享受的税收优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对于跨国交易,还应结合国际税收协定来合理规划税务策略,确保增值税合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