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99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接受保险合同约定领取保险金的人。因此,受益人不是信用社。
二、其次,受益人的选择权和决定权是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如果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受益人是根据被保险人的意愿确定的。但是,这种情况下并不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三、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8条规定:“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这表明,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的权益不受信用社的影响。
四、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73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对每次保险事故的发生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即使受益人不是信用社,保险公司也应该对受益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五、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0条的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即使受益人不是信用社,他们签订的寿险合同也不能受到法律的禁止或否定。
综上所述,受益人并不是信用社,他们的权利和义务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制约。
总结:综上所述,受益人并不是信用社,他们的权利和义务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