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定受益人原则**:根据《民法典》第927条,保险合同可以约定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这意味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自主决定受益人的比例。
1:受益人权益明确性《民法典》第928条规定,受益人的受益份额不明确的,视为平均享有。因此,若未明确指定受益比例,法律默认为平均分配。
2:受益顺序与比例《民法典》第929条指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未指定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应给付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这表明,若主受益人身故,次级受益人将按原定比例或平均分配保险金。
3:受益权的变更《民法典》第930条允许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后可以变更受益人及受益份额。这意味着投保人有权利调整受益人的比例,但需得到被保险人同意。
4: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未成年人作为受益人,其权益受法律保护。若未成年人获得保险金,将由其法定代理人管理,直至其成年。
总结::在保险身故受益人受益比例问题上,《民法典》强调了指定受益人原则,明确了受益份额不明时的处理方式,规定了受益顺序,并允许受益人的变更,同时对未成年人的权益进行了特别保护。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各方权益,确保保险金的公平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