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种情况:投保人在指定日期前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按照约定请求保险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受益人是可以更改的。
二、第二种情况:被保险人的死亡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或理赔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应当自收到保险金请求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代理人,并在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第三种情况:被保险人的死亡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之外,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四、第四种情况:被保险人在没有放弃对保险合同债权的情况下,因为健康原因不能履行其民事义务,从而无法领取保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受益人重新确定保险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且修改保险合同。
五、第五种情况:如果被保险人的死亡是由法定的精神疾病或者自杀引起的,而保险人拒绝支付保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法院宣告被保险人生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而撤销保险合同,或者依法决定保险金由近亲属领取。
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是否可以更改保险合同以及变更后的权益归属,应视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保险受益人并未明确同意或者要求更改,则默认保留原来的权益归属;如果保险受益人已明确同意或者要求更改,则应基于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是否可以更改保险合同以及变更后的权益归属,应视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保险受益人并未明确同意或者要求更改,则默认保留原来的权益归属;如果保险受益人已明确同意或者要求更改,则应基于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