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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责方不赔偿怎么处理?

用户:176****7854 华宁县 2024-11-02 18:07 交通事故 浏览量:757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蔡传文
蔡传文*律师/18856954895(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当交通事故主责方拒绝赔偿时,受害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向保险公司索赔、申请道路救助基金以及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应当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单据等。

  1.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对方直接沟通,达成和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则可以避免后续复杂的法律程序。

  2. 调解途径:若双方无法自行达成一致意见,可请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向保险公司理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因此,在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要求其履行赔付义务。

  4.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于未得到及时救治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受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5. 提起民事诉讼:作为最后手段,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在面对交通事故主责方不赔偿的情况时,应充分利用上述多种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并积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求。同时也要保持耐心,遵循正当程序,合理合法地维护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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