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未对受伤者进行救援,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以及可能涉及哪些法律责任。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道德义务与法律责任:首先,根据社会伦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虽然我国法律鼓励公民在交通事故中积极履行救助义务,但并未明确规定驾车人有绝对的救人义务。然而,对于有能力施救而不救的行为,可能受到道德谴责。
交通肇事罪加重情节:若事故系该驾驶人责任导致,且明知他人受伤而不予救助,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施救行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
过失致人死亡或伤害的责任:如驾驶人的不作为直接导致被撞人员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加重伤情或死亡,《刑法》第233条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第235条关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规定,驾驶人可能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现已被《民法典》取代)的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中,侵权责任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等。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可能导致受害人的损失扩大,需对此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驾驶人未尽到上述义务的,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总结: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不施救的行为在特定情况下不仅面临道德层面的责难,还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或重伤罪等刑事法律规定,同时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及接受行政违法处罚。因此,驾驶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积极履行救助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