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如果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被判刑入狱,是否仍需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以及在责任人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受害者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人即使被判刑入狱,也不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该条款明确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同样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因此,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不能相互替代。
- 如果责任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据此,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追缴赔偿款。
-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在这些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仍需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给受害人。
- 若肇事者确实无力赔偿且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度。但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综上所述,即便交通事故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亦无法免除其应承担之民事赔偿义务。受害者可依法通过诉讼等方式积极主张权利,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