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问题核心在于:弃房断供后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与经济影响,特别是银行追偿、个人信用、房产处置、额外费用及后续法律责任等方面。
银行追偿与诉讼:弃房断供,即借款人未按贷款合同约定偿还房贷,银行首先会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催收,若仍未还款,银行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已被《民法典》替代)相关规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诉诸法院要求借款人偿还剩余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其中包含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银行还可以请求拍卖、变卖抵押房屋优先受偿。
个人信用受损:断供行为将被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中,严重影响借款人的信用评分,导致未来难以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这意味着断供记录将长期影响个人信用。
房产被拍卖及损失承担:银行胜诉后,法院可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和拍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拍卖所得优先用于清偿银行债务,若不足以覆盖欠款,借款人还需补足差额,并可能需要承担拍卖费用等额外支出。
额外费用负担:除需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及利息外,借款人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因追偿产生的额外费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责任: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而恶意逃避债务,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弃房断供不仅会导致个人信用严重受损,还可能面临银行的法律诉讼、房产被强制拍卖、承担高额额外费用及潜在的刑事责任。因此,在做出断供决定前,借款人应慎重考虑,积极与银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避免长远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