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在合肥市是否存在因无法偿还贷款而放弃房产、停止还贷(即“弃房断供”)的现象,并期待得到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不同法律层面进行深入分析,同时希望引用最新的完整中国相关法律依据。
一、合同法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弃房断供则构成违约行为,银行有权要求购房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物权法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弃房断供后,银行有权依法处置抵押房产。
三、民事诉讼法层面:当借款人持续断供时,银行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程序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逾期罚息等,并对抵押房产实施强制执行。
四、破产法层面:如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破产法(试行)》相关规定申请破产清算或重整,但即使如此,抵押房产仍需作为破产财产优先清偿所欠银行债务。
五、信用记录影响层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相关规定,弃房断供不仅会导致个人信用记录受损,而且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后续金融活动和日常生活。
综上所述,合肥存在弃房断供现象,且这种行为涉及多重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违约责任、抵押物处置风险、诉讼追偿以及信用记录损害等严重后果。购房者在面对经济困境时应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轻易选择弃房断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