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了解西安市因业主无法承担贷款而放弃房屋、停止供款(即弃房断供)的数量情况。此问题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房产合同法务、金融借贷法规、物权法、破产法以及信用风险管理等。
首先,从房产合同法务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对借款合同有明确规定,其中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若业主因经济压力等原因断供,可能面临银行起诉追偿贷款及违约责任。
其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金融法规,购房者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按揭贷款协议中会明确约定连续断供一定期数后,银行有权处置抵押房产。在西安弃房断供数量统计上,需要查看此类诉讼或执行案例数量。
再者,涉及物权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至三百九十九条明确了抵押权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当断供事件发生时,银行可通过司法途径将房产进行拍卖等方式实现债权。
同时,从破产法角度来看,如业主因经济困境导致破产,其名下房产可能纳入破产清算程序,这也是影响弃房断供数量的一个因素。
此外,还应注意的是银行政策和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规定,例如,对于逾期还款和断供的风险控制机制、催收措施以及不良资产处置办法等。
综上所述,要准确掌握西安弃房断供的数量数据,需综合考量上述多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院诉讼、执行案件的数据统计、金融机构公开发布的风险提示和统计数据等。然而,具体到弃房断供的具体数字,由于涉及隐私保护和商业秘密,通常不会由官方渠道公开详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