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房断供"是指在房屋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购房者选择放弃房产并停止偿还房贷的行为。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购房者因经济压力、个人财务困境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承担房贷时,选择主动放弃房产所有权,同时停止支付剩余的贷款。
从法律角度看,弃房断供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合同法务:购房者的弃房断供行为首先违反了购房合同中的还款约定,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旦停止支付房贷,购房者将违反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物权法务: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购房者弃房后,银行或金融机构可能通过执行抵押权,对房产进行拍卖或变卖以抵消贷款,这涉及到物权的变动。
债权债务: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包括本金和利息。若购房者选择弃房断供,银行可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如果购房者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追偿,如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起诉的条件,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银行与购房者之间的纠纷。
刑法务:在极端情况下,如果购房者故意逃避债务,可能涉及刑法中的诈骗或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若无还款意愿且数额巨大,可能构成犯罪。
综上,弃房断供不仅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也可能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纠纷,包括合同法务、物权法务、债权债务、民事诉讼甚至刑法务。购房者在决定弃房断供前,应谨慎评估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