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或者生存到合同规定的期限后,由其指定的人来代替被保险人享受保险利益的人。
以下是五方面的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32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未及时通知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金支付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 《保险法》第32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向保险人报告保险标的的损失情况。未报告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无法确定的,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材料。”
3. 《保险法》第33条第一款规定:“保险金支付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但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金支付人不负任何责任。”
4. 《保险法》第33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受益人共同所有保险财产的,保险金支付人享有保险金的分配权。”
5. 《保险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保险金支付人应当将保险金直接划入被保险人的指定账户,或者将保险金交给被保险人的近亲属。”
以上法律规定说明了保险受益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其指定的人来代替被保险人享受保险利益的人。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者没有向保险公司报告保险标的的损失情况,会导致保险金支付人负任何责任。如果被保险人与保险受益人共同拥有保险财产,那么保险金支付人享有保险金的分配权。
总结:以上法律规定说明了保险受益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其指定的人来代替被保险人享受保险利益的人。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者没有向保险公司报告保险标的的损失情况,会导致保险金支付人负任何责任。如果被保险人与保险受益人共同拥有保险财产,那么保险金支付人享有保险金的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