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医疗保险没有受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保险合同对受益人的设定应遵循公平原则和合理原则。
1. 公平原则:在设计商业医疗保险时,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都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即双方在享受保险保障的同时,不损害其他方的利益。例如,保险公司不能因保险公司的业务特性而降低其为非保险客户提供的服务。
2. 合理原则:在设定受益人时,保险合同也应当遵循合理原则。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受益人的范围和性质。
- 保险合同应当规定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方式。
-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受益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商业医疗保险并没有受益人,只有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有权选择保险产品,并支付相应的保费,从而获得保险保障。保险公司则需要按照约定的服务标准和程序,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
总结:因此,商业医疗保险并没有受益人,只有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有权选择保险产品,并支付相应的保费,从而获得保险保障。保险公司则需要按照约定的服务标准和程序,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