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全权
在储蓄型人身保险中,投保人通常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这是因为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使用保险金来支持诉讼或其他必要的财务开销。因此,有权获取保险金的人通常是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76条:“财产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赔偿;未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事故已超过二年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不得低于约定的最高限额。”
二、遗产分配权
如果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死亡,并且留下了遗产,那么他的家人或法定继承人将有权获得保险金。这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3条:“遗产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收入、储蓄和投资收益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必须是被保险人死亡时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三、投资权益确认权
如果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购买了相关的投资产品,那么这些产品的收益可能会成为保险金的一部分。此外,如果保险人设立了特定的投资目标,例如养老、子女教育等,那么他还可以将自己的投资收益转让给保险公司,作为保险金的来源之一。
四、侵权责任承担权
如果有人因为侵害保险人的财产权益而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那么投保人也可以作为保险公司的受益人。这是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侵害保险人的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不直接侵犯保险公司的利益,而是由于某些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
五、家庭共同生活的责任转移权
如果一个人去世后,其与配偶或者其他直系亲属生活在一起,那么他们的共同生活费用也可能会被视为保险金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一旦一个人去世,其生活费用的负担就会转移到与其一起生活的其他人身上。因此,如果有人因为去世而导致生活费用增加,那么这个人也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保险金。
综上所述,储蓄型人身保险的受益人主要包括财产保全权、遗产分配权、投资权益确认权、侵权责任承担权以及家庭共同生活的责任转移权。虽然上述权利具体的内容和范围会因保险合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这些权利都是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合法权益,也是保险公司应当尊重并保护的权利。
总结:综上所述,储蓄型人身保险的受益人主要包括财产保全权、遗产分配权、投资权益确认权、侵权责任承担权以及家庭共同生活的责任转移权。虽然上述权利具体的内容和范围会因保险合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这些权利都是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合法权益,也是保险公司应当尊重并保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