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112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是已婚公民中的一方;子女包括未出生或非婚生子女;父母包括公婆和岳父母。
二、无遗嘱财产继承的执行权问题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去世,那么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此时,如果没有明确的亲属关系,或者没有共同生活的伴侣,则可以认定为普通遗嘱中的家庭成员。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的财产都将被平均分配。
三、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夫妻中一方患有重病无法继续生活,另一方可能会放弃自己的权利,并将抚养权交给孩子的父母。在这种情况下,胎儿也有一定的继承权。但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情况因地区和具体案情的不同而不同。
四、代位继承的问题
在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如果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去世,那么这部分人的后代可以代替其行使法定继承的权利。这被称为代位继承。
五、抚养权的问题
在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通常是由孩子的父母来决定的。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或子女不能履行抚养职责,那么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由其他成年人替代。但如果继承人因为精神疾病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照顾孩子,那么也可以考虑由其他的成年人来承担抚养责任。
总结::虽然我们不能完全确定平安保险中是否存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但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如果没有明确的指定,所有的受益人都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而在有特定条件时,胎儿可能有一定的继承权,代位继承也可能被允许。至于抚养权,通常是由孩子的父母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