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设立:在《民法典》中,受益人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第二顺位受益人是在第一顺位受益人无法或放弃行使权利时,有权接受保险赔偿或给付的人。
2. 设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921条,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个或多个受益人,并可以明确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这意味着投保人有权设立第二顺位受益人,并可规定其在何种情况下生效。
3. 权利行使:若第一顺位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死亡、放弃权益或丧失接受保险金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923条,第二顺位受益人有权继受其权益,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
4. 法律责任:第二顺位受益人需符合法定条件,无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否则可能丧失受益权(《民法典》第926条)。同时,如果第二顺位受益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过错,可能影响其受益权(《民法典》第928条)。
5. 争议解决:若对受益权有争议,依据《民法典》第929条,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法院将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确定受益人的权利。
总结::在《民法典》框架下,第二顺位受益人是保险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权利行使、法律责任及争议解决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投保人在设立时应明确受益顺序,确保权益的合法有效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