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73条的规定,“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种类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未按时交纳保费的,保险公司有权追缴。”因此,投保人的第一受益人应由保险公司确定。
二、基于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权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诉诸法院时,有权请求法院判令投保人偿还保险金。如果投保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保险公司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可以将投保人视为第二受益人。
三、基于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计算权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对受损财产进行损失评估时,有权选择是否赋予赔偿责任。如果决定给付赔偿,那么被保险人只能获得保险公司的部分赔偿,而不能作为投保人的一般债权人。
四、基于保险公司的优先受偿权
在保险事故中,保险公司有权先于其他债权人在保险范围内取得赔偿。如果被保险人不同意支付保险金,那么保险公司在进行赔偿之前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
五、基于保险公司的其他合法权益
在保险事故中,保险公司在取得赔偿之后,还可以根据其自身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平的对待或者受到了损害,那么它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之一,参与保险赔偿的过程。
综上所述,即使第一受益人为其他人,只要保险公司认为这个人有能力或有理由成为第一受益人,并且这是出于合理的商业目的,那么他就可以被视为第一受益人。但请注意,无论第一受益人是谁,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利用保险利益逃避债务。
总结:综上所述,即使第一受益人为其他人,只要保险公司认为这个人有能力或有理由成为第一受益人,并且这是出于合理的商业目的,那么他就可以被视为第一受益人。但请注意,无论第一受益人是谁,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利用保险利益逃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