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益保护
保险受益人有权获得保险金。根据《保险法》第13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接受。”因此,保险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直接获得保险金的权利。
二、代位追偿权
如果保险责任由保险公司的实际承保人履行,且该承保人在收到理赔通知后拒绝支付保险金,那么保险受益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位追偿请求。根据《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家庭成员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没有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且不能证明自己无过失,导致保险损失的发生,保险人有权要求赔偿。”
三、知情权和选择权
保险受益人有权了解保险产品的性质、条款以及保险公司的服务内容。此外,他们也有权选择是否接受保险合同并接受保险服务。例如,根据《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提供清晰、准确的保险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的性质、条款以及保险公司的服务内容等。”
四、转让和继承权
保险受益人有权将保险金转移到自己的亲属或第三方。根据《保险法》第19条的规定,“保险金不得用于除本法规定以外的用途,但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诉讼权
保险受益人有权将保险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险受益人提起侵权之诉的,法院可以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结:保险受益人有权将保险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险受益人提起侵权之诉的,法院可以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