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是关于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涉嫌采矿犯罪的嫌疑人,在批捕阶段的具体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他想了解在这个关键节点上,司法机关的操作、嫌疑人的权益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
逮捕决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8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书后,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是刑诉法第89条的规定。如果决定批准逮捕,会签发逮捕证;如果不批准,应说明理由并通知公安机关。
告知权利:在批捕阶段,警方需要依法告知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这是刑诉法第34条的要求。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保障合法权益:在批捕过程中,警方要确保嫌疑人的饮食、休息等基本生活条件,尊重其人格尊严,保障其通信自由和阅卷权等,这些是刑诉法第116条和第117条明确规定的。
上诉申诉:如对逮捕决定不服,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在收到逮捕通知书后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这是刑诉法第90条的规定。
总结来说,采矿罪批捕阶段主要涉及逮捕的申请与批准、嫌疑人的权益保障及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这个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