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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采矿权价款结算?

用户:195****1375 焦作市 2024-10-25 23:40 自然资源 浏览量:1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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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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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希望了解在湖南省内进行采矿权价款结算时,应遵循的具体流程、责任主体、支付标准、时间规定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等法律问题。

  1. 流程:根据《矿产资源法》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采矿权人需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明确价款金额及支付方式。之后按照合同约定分期付款,通常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开始支付。

  2. 责任主体:《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采矿权价款由采矿权人负责缴纳,这是其法定的义务。若发生转让,新采矿权人将承担后续价款的支付责任。

  3. 支付标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第9条指出,采矿权价款的计算方法包括市场评估价、协议价、招标价和拍卖价四种,具体采用哪种方法由省级以上政府决定。

  4. 时间规定:《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采矿权价款应当自收到地质勘查报告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或按合同约定分次支付,但首次支付不得少于总价款的50%。

  5. 法律责任:如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将面临《矿产资源法》第70条规定的处罚,包括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在湖南进行采矿权价款结算时,采矿权人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正确确定支付方式和标准,及时足额支付价款,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确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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