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期间,保险公司应为离婚双方指定一人作为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一方的份额应当依法分割,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受益人需要由另一方承担。
1. 法律依据原文:离婚判决书和调解协议书。法院在离婚案件中确定了夫妻共有财产的归属,并且可能在离婚调解协议书中对保险受益人的分配进行了明确约定。
2. 法律依据原文:离婚财产分割规则。《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部分应归个人所有,但只要这部分财产与对方存在关联或者对一方生活产生了影响,就需要进行分割。
3. 法律依据原文: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具体到保险受益权的归属问题,可以参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处理。例如,如果离婚时财产主要集中在一方名下,那么可以将这一部分财产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财产主要集中在一方名下,但是这个财产被用于经营企业或者投资,那么可以认为这一部分财产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4. 法律依据原文:人身权益保护原则。在离婚诉讼期间,由于双方感情破裂,可能产生一些身体伤害等损害赔偿情况。此时,保险公司对于离婚双方的人身权益保护应负有一定的责任。
总结::离婚诉讼期间,保险公司应为离婚双方指定一人作为受益人,该人选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同时,考虑到离婚双方可能会因身体伤害等原因而需要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也应对其人身权益予以适当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