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变更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只要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理论上可以更改人寿保险的受益人。
2. 投保人权利:《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二条明确,投保人有权指定或变更受益人。这赋予了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的权利,但需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3. 受益人知情权:变更受益人应遵循公平原则,尊重受益人的知情权。《民法典》第六条指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变更受益人时,应告知原受益人并取得其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4. 保险公司的审核权:虽然投保人有变更权,但《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指出,保险公司有权对受益人的变更进行审核,以确保变更合法有效。变更需符合保险公司的规定,并经过其书面同意。
5. 法律限制:在某些情况下,如保险合同已发生理赔、投保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等,可能无法变更受益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变更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综上,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和保险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但需确保公平、合法,并经过保险公司审核,同时尊重受益人的权益。然而,具体操作还需参照保险合同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总结:综上,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和保险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但需确保公平、合法,并经过保险公司审核,同时尊重受益人的权益。然而,具体操作还需参照保险合同及相关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