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的赠与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受赠财产”是指赠给配偶或者子女的财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综上所述,车贷保险受益人可以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只要这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了该保险公司的赠予或支付了相关费用,那么其就有权获得车贷保险的受益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车贷保险的受益人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因此,选择汽车贷款保险受益人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而不能仅限于家庭成员。如果夫妻双方对受益人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总结:综上所述,车贷保险受益人可以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只要这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了该保险公司的赠予或支付了相关费用,那么其就有权获得车贷保险的受益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车贷保险的受益人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因此,选择汽车贷款保险受益人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而不能仅限于家庭成员。如果夫妻双方对受益人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