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保险
1. 第342条:被保险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提前终止生存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2. 第348条: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但是,为了给受益人提供最大的利益,不能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受益人的股东、经理、董事等作为受益人。
二、死亡保险
1. 第743条:被保险人死亡后,其遗产由有抚养关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
2. 第744条:法定继承人按照顺序进行继承。如果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那么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解决。
三、失能收入确定保险
1. 第939条:保险公司对因疾病导致身体机能丧失或因残疾导致丧失劳动能力而减少的收入进行赔付。
2. 第940条:失能收入确定保险只能用于补偿由于伤病或残疾导致的收入损失,而不是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的收入减少。
四、投资连结保险
1. 第562条: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选择不同的投资策略。
2. 第564条: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收益取决于参与投资的人的比例分配。
五、年金保险
1. 第311条:被保险人有权在指定的时间内领取全部或者部分年金。
2. 第312条:被保险人在享受年金之前,必须先偿还欠款和其他债务。
以上五个方面的法律规定都是关于投保人如何管理和使用保险金的,对于任何投保人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每个保险产品的条款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适用条件,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产品的说明书,避免因为不懂得这些法律规定而导致的风险。
总结:以上五个方面的法律规定都是关于投保人如何管理和使用保险金的,对于任何投保人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每个保险产品的条款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适用条件,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产品的说明书,避免因为不懂得这些法律规定而导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