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主要关心的是离婚后子女的归属及其与自己的亲子关系是否受影响。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子女监护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父母双方可以协议随父或随母生活。
2. 亲权不变:无论夫妻关系如何改变,父母对子女的亲权并不因此消失。《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 探望权: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 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不受父母离异影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5. 继承权:子女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即使父母离婚,其继承权也不受影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总结::离婚并不会改变您与孩子的亲子关系,您仍然对孩子享有亲权并承担相应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责任。同时,您有权享受探望权,且在孩子成年后,他们对您仍有赡养义务。此外,子女的继承权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