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什么是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有权向保险标的投保,而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债务或者提供的服务。
一、投资收益权
首先,投资者是财产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他有权获得投资收益。《民法典》第312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投资收益有约定,那么这部分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二、优先受偿权
其次,财产保险合同中也可能设有优先受偿条款。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险事故发生,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赔付其他保险合同中的赔偿金额,然后再向未进行赔付的部分索赔。
三、债权抵偿权
另外,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保险标的具有部分价值,投保人也可以主张将部分价值用于抵偿自己的债权。这是《民法典》第649条规定的“物上请求权”。
四、遗产分割权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保险标的没有得到分割,那么这些保险标的就可能成为遗产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通常享有继承权。
综上所述,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的债权人或债务人,也就是财产的所有者或提供服务的人。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其有权获得财产保险合同中的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和优先受偿权。此外,如果有遗嘱或者其他法律规定,那么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还可以享有遗产分割权。
总结:综上所述,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的债权人或债务人,也就是财产的所有者或提供服务的人。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其有权获得财产保险合同中的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和优先受偿权。此外,如果有遗嘱或者其他法律规定,那么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还可以享有遗产分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