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离婚纠纷 > 问答详情

接受不了离婚后的痛苦?

用户:161****6442 龙亭区 2024-05-06 17:11 离婚律师 浏览量:721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用户问题:我无法承受离婚带来的痛苦,如何在法律上寻求支持?

关注点:心理调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离婚程序、法律责任

1. 心理调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期间,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帮助,调整心态。

2. 财产分割: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子女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抚养权归属可协商或法院判决。

4. 离婚程序:《民法典》规定,离婚需经过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阶段有反悔空间。

5. 法律责任:如有家暴、虐待、遗弃行为,受害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总结:

:面对离婚,法律提供了保护和支持。首先,允许时间进行自我调适和决策。其次,确保公平分割财产和合理安排子女抚养。若遭遇不公或违法行为,法律也有相应的救济措施。在这个过程中,专业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将对你的恢复大有裨益。

接受不了离婚后的痛苦?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