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聚焦于离婚后经常进行感情欺骗的男人的行为定性和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他关注的是此类行为在法律上的定义、后果以及如何保护自己或他人免受其害。
1. 民事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侵犯名誉权:频繁欺骗感情可能构成对受害人的名誉权侵害,《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3. 精神损害赔偿:若因欺骗导致受害人精神受损,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 情感勒索:如果欺诈行为伴随着威胁、恐吓,可能构成情感勒索,这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可能会受到道德谴责和社会压力。
5. 刑事责任:如果欺诈行为严重到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总结::离婚后的感情欺骗行为,如果构成民事欺诈或侵犯名誉权,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撤销相关行为或要求赔偿。如果伴随严重威胁恐吓,可能触犯公序良俗甚至构成犯罪。因此,了解并维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如有需要,应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