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问题
1.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遗嘱继承或者赠与应当办理公证。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适用法定继承。”(2分)
2. 依据《民法典》第1132条:“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以及被继承人的配偶和父母。”(2分)
二、私有财产处理问题
1. 依据《物权法》第99条:“处分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应当经村民会议同意,并依法登记。”(2分)
2. 依据《物权法》第97条:“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转让。”(2分)
三、监护权问题
1. 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其近亲属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可以是公民或者社会组织。”(2分)
2. 依据《民法典》第1106条:“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抚养人、收养人等。”(2分)
四、抚养费问题
1. 依据《民法典》第1118条:“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支付适当的生活费给被扶养人。”(2分)
2. 依据《婚姻法》第21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2分)
五、分割原则问题
1. 依据《民法典》第1114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状况。”(2分)
2. 依据《民法典》第1115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继承问题。”(2分)
总结:2. 依据《民法典》第1115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继承问题。”(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