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离婚纠纷 > 问答详情

离婚后的探视权约定?

用户:199****1861 高昌区 2024-05-07 02:51 离婚律师 浏览量:563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离婚后探视权的具体安排,包括探视时间、地点、方式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等。他们希望得到权威且详细的法律建议,以便保障自己与子女的亲密关系,并确保这些权利在法律框架内得以实施。

1. 探视权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明确了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权。

2. 探视方式和时间:双方可协商确定探视的时间、频率和方式,如每周一次或每月两次,周末或特定节假日探视。《民法典》尊重当事人意愿,提倡协议解决。

3. 探视地点:通常在子女的生活场所进行,如祖父母家、学校或直接抚养方家中。如有特殊需求,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选择其他安全适宜的地点。

4. 特殊情况处理:如一方因故无法按期探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寻求调整。若直接抚养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探视,可通过法院申请执行探视权。

5. 法律保护:如果探视权受到侵犯,非直接抚养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甚至可能影响其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总结:

:离婚后的探视权是基于亲情的自然权利,需由双方共同维护。通过协商制定合理的探视计划,既能保护孩子的权益,也能减轻离异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有争议,法律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机制。

离婚后的探视权约定?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