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主要关心的是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尤其是对共有财产的认定,婚前婚后购房的影响,以及特殊情况下(如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处理方式。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
2. 婚前财产:若房产为婚前一方所购,且无赠与或共有协议,一般视为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民法典》第1087条)。
3. 父母出资:若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通常视为对该子女的个人赠予(《民法典》第657条)。若父母只支付首付,剩余由夫妻共同偿还,法院可能会考虑按比例分割。
4. 分割方式:《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离婚时,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具体可选择实物分割、折价补偿或变价分割等方式。
5. 协议优先: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书面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会尊重并执行(《民法典》第1086条)。
总结::离婚后房产分割涉及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父母出资情况,以及照顾弱势群体原则等多方面因素。具体情况需结合法律条款及实际案情来判断,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