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离婚后个人购买并保存的首饰归属问题
关注焦点:
1. 首饰是否为婚后财产
2. 购买首饰的资金来源
3. 是否有明确赠予约定
4.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
5. 法律如何界定个人财产
分析: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2. 如果首饰是在婚前购买或者用个人财产购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首饰可能属于个人财产。
3. 若首饰是婚后用个人资金购买,且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也可作为个人财产。
4. 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若协议明确了首饰归属,应按照协议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结:离婚后首饰归属取决于其是否为婚后财产、购买资金来源、是否有赠予约定以及离婚协议内容。如首饰为婚前购买或用个人财产购置,或有明确个人所有约定,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若存在争议,可参考离婚协议或通过法院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