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主要关心的是离婚后其户口能否被继承的问题。实际上,户口与遗产继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户口属于个人的人身属性,不涉及财产转移;而遗产继承主要针对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个人财产。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户口不属于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2.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迁移户口,但这并不涉及到“继承”这一法律关系。
3. 如果关注的是家庭户主变更,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户主负责申报立户、迁出、迁入等事项,如果户主去世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职责,家庭成员可协商推选新户主,而不是“继承”。
4. 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与户口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并未提及户口跟随哪方。
5. 最后,对于房产等财产的继承,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已明确分配,则按照约定或判决执行,这与户口无关。
总结:综上所述,离婚后的户口不能被继承,但与户口相关的权益如房屋、抚养权等问题,可根据法律规定和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