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定顺序**:根据《民法典》第1157条,保险受益人的确定有法定顺序,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没有指定,按照法定顺序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1:保险合同约定《民法典》第569条规定,保险合同明确约定的受益人享有保险利益。如果合同中明确指定了受益人,其权益优先于法定顺序。
2:遗嘱指定《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被保险人在生前通过遗嘱指定的受益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其权利同样有效。但遗嘱需合法有效,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这类受益人,《民法典》第1180条指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保险金请求权。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存在或无法行使权利,可由近亲属代为。
4:恶意指定《民法典》第1164条规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保险金给恶意指定的受益人,如指定是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
总结::保险受益人的确定主要依据保险合同、遗嘱、法定顺序以及受益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实际操作中,需确保所有程序合法,尊重被保险人的意愿,并防范恶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