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有效性**:根据《民法典》第497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关键事项。若未明确写明受益人,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条款不完整,影响合同效力。
1:权利行使《民法典》第1186条规定,受益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未指定受益人时,被保险人或者其法定继承人为默认受益人。但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或法定继承人在一定期限内指定。
2:纠纷解决若发生保险事故,无明确受益人可能导致权益归属不明,引发争议。此时,《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权益归属不清时,保险公司可能需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但需承担举证责任。
3:保险金领取受益人未明确,领取保险金的过程可能会复杂,需要法定继承人参与。《民法典》第1193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领取可能存在程序上的困扰。
4:风险防范从风险管理角度看,未指定受益人增加了保险金被滥用的风险。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受益人,以避免潜在的家庭纠纷。
总结::平安保险合同中未写明受益人信息,虽然默认为法定继承人享有保险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合同效力、权益归属不清、领取流程复杂等问题,建议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务必填写受益人信息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