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女儿离婚后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当她选择不工作时的情况。用户可能希望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女儿是否应承担某些责任,是否有权获得支持,以及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1. 维持生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如果女儿在婚姻中有付出更多,即使离婚后不工作,也可能有权得到补偿。
2. 子女抚养:若女儿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 赡养义务:如女儿年老体弱,没有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即使女儿不工作,如果有经济能力,仍应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
4. 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进行公平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即使女儿不工作,她在婚内积累的共同财产仍然享有权益。
5. 婚姻期间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女儿不工作,她可能仍需分担部分债务。
总结::女儿离婚后不工作,并不影响其基于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这包括可能获得的补偿、子女抚养义务、赡养老人义务、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以及可能存在的共同债务责任。具体权益分配,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