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起诉离婚后,哪些情况下婚姻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1. 重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婚姻无效。
2. 近亲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若双方存在上述关系而结婚,婚姻无效。
3.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未治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4. 未达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婚姻无效。
5. 胁迫或欺诈:若一方在胁迫或欺诈的情况下结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指出,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若撤销期限已过,但当事人仍主张婚姻无效,法院将综合考虑情况作出裁决。
总结::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近亲结婚、婚前患有不应结婚疾病且婚后未愈、未达法定婚龄以及因胁迫或欺诈而结婚。对于这些情况,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婚姻无效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