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离婚后如何保障带两个孩子的权益?
关注点:子女抚养权、生活费、教育费分担、探视权及财产分割
1. 子女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 生活费与教育费:《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探视权:《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 财产分割:《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结::离婚后,保障带两个孩子的一方权益,主要涉及抚养权归属、抚养费分担、探视权以及财产分割。法院将基于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同时,非直接抚养方也有探视权,且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财产分割时,会优先考虑子女和弱势方的利益。如有争议,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