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进行采矿活动时如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的相关手续,以及这一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所有采矿项目均需完成环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其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再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规定,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废物处置等高风险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在申请采矿项目环评时,特别要注意对环境风险因素的评估与防控措施的制定。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第一部分: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此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为三类:报告书项目、报告表项目及登记表项目,其中矿山开采属于报告书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这意味着采矿项目的环评程序更为严格。
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为三类:报告书项目、报告表项目及登记表项目。矿山开采属于报告书项目。”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也规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且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和其他公害。因此,采矿企业在进行环评时还需注意遵守该法规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二条: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
综上所述,采矿项目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确保其对环境的影响得到充分评估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