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关于“林权证持有人是否可以因毁林采矿而被追究法律责任”,希望了解在何种情况下林权证持有人可能会因为毁林采矿行为面临法律后果。
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林权证持有人若实施毁林采矿行为,则违反了上述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毁林采矿的行为,可能同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该法第四十条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若毁林采矿行为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林业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罚款等。
民事责任:除了行政责任外,林权证持有人还可能需要对因此造成的环境损害或其他第三方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刑事责任:如果毁林采矿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如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采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则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综上所述,林权证持有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毁林采矿活动,否则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后果。对于此类行为的处理,不仅涉及行政管理层面的处罚,也可能涉及到民事赔偿及刑事责任的追究。